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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开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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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开办幼儿园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幼儿园)应具备的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幼儿园)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分筹设和正式设立两个阶段。

申请筹设阶段,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阶段,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属租用的必须提供租赁合同)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工作简历等)

(六)验资报告;

(七)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八)房屋安全质量检测意见书;

(九)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筹设阶段和正式设立阶段第(三)至第(九)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一)筹设阶段: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办学申请,提交筹设民办学校的有关材料;

2、审批机关审查举办者资格,并提供政策咨询;

3、审批机关初步检查办学场地;

4、审批机关如同意筹设,则核定学校的名称,发放《深圳市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并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并退回有关申请筹设材料。

(二)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者在筹设期内,达到设置条件后,可向审批机关提交正式设置的全部申报材料,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2、审批机关收齐所有申报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批机关审查申报材料,并组织有关专家委员会对拟办学校进行评议;

4、审批机关根据评议意见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说明理由。

四、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幼儿园)的申办期限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扩展资料:

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违规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招生

昨日,甘肃省教育厅发出《关于依法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全省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依法办园行为,未经批准,民办幼儿园不能举办分校或校外教学点(班),要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对存在违法违规办园行为的幼儿园,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建立健全民办幼儿园办学监控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满足需要、符合条件、合理布局、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严格审批各类幼儿园。新审批的幼儿园必须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按照规定的设置标准,加强对举办者法定条件、经费保障、规划用地、幼儿园章程、决策机构等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充分听取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咨询意见。

不符合办学条件或未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的,不予审批设立。未经批准,民办幼儿园不能举办分校或校外教学点(班)。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纳入当地中小学招生统一管理,加强对招生广告和简章的审核备案,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与审核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要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收费、集资等行为,依法追究幼儿园举办者的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专项检查、监督制度,切实强化监管,依法建立健全民办幼儿园办学过程的监控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办园行为的幼儿园,由审批机关依法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办学指导思想端正、保教成绩突出、社会信誉好的民办幼儿园予以表彰奖励。

实行民办幼儿园信用记录公告制

引导民办幼儿园遵守相关规定,不断充实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科学实施保育教育,提高保教质量,消除小学化倾向,不使用幼儿教材和变相教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年检工作,定期开展幼儿园保教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办园条件改善等工作考核,引导民办幼儿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水平。

实行民办幼儿园信用记录公告制度,将民办幼儿园从事办学活动的信用情况纳入考核机制,向社会公布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情况、幼儿园受奖惩情况等,在相关网站上建立民办幼儿园信用记录查询系统,供公众查询。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和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并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民办幼儿园安全预警应急、联防联动等制度,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及时报告和消除隐患。

加强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车辆(包括自行配备和租用)接送幼儿,如确实需要配备校车接送幼儿,必须经教育以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甘肃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 未经批准不得办分校

开个幼儿园需要办哪些手续?

第一:房子;(在办营业执照的时候,曾有这么一个规定,要有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

第二:营业执照;

第三:卫生许可证;

第四:老师、保育员、园长等各各部门人员的健康证;

第四:老师、保育员、园长等各各部门人员的资格证;

以上就是最重要的了,其它还要视园的大小而定。

 一、申请举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的身份证明。

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二、联合举办幼儿园的,应通过有效的章程和协议,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三、中、小学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独立的园舍和活动场地,收支账目单列。

四、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办园出资义务,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举办幼儿园的规模在3个班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5万元人民币。

举办幼儿园的规模在4个班及4个班以上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五、中外合作办园(项目)除具备本规定中的相关条件外,同时还要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规定的有关要求。

六、方圆在1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得重复举办幼儿园;如租用场地须签3年以上租用协议,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七、幼儿园的名称须规范,应当明显地表明所在行政区域,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全国”、“辽宁”等字样。

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也不得冠以“沈阳”、“沈阳市”等字样。

八、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园舍和设施。园舍要合法、固定、独立、集中、坚固且设计科学合理,环境无污染、无噪音、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楼房建筑不超过4层,规模较小的可设于建筑物的一层,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室外活动场地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辟有固定、独立、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可包括空中操场),园内绿化(含垂直绿化)面积不低于用地面积的25%。

九、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招收儿童不少于3个年龄段,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即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中班(4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以上)35人,混合班30人。3周岁以下班级每班一般不超过20人。

十、园内设活动室、寝室、盥洗室、保健室、厨房、隔离室、消毒室(处)、教工办公室、财会室、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教工厕所等。

十一、活动室、寝室、盥洗室每班各一间。活动室与寝室合用的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如活动室与寝室分设的,活动室、寝室面积分别不少于54平方米),地面铺设地板,通风良好,自然光充足,玻地(窗户总面积/活动室总面积)比为1:5。

十二、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配备专门活动室,如音体室、建构室、美工室、科学常识室等。

十三、按国家要求,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符合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安全的教育教学设备、大中小型玩具、图书、桌、椅、床、玩具柜、厨房设备、卫生保健设备、环境消毒设备及儿童用品消毒设施等。

十四、按国家规定的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各类人员。园长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经验,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保健医应当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医师(士)、护师(士)资格证书;保育员应当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并受过婴、幼儿保育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炊事员应受过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五、举办者需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办园申请和方案。

2.沈阳市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园园长、教师、工作人员资格证明及健康证明书。

4.联合办园协议书。

5.房产和场地证明。

6.幼儿园资产有效证明文件。

7.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饰装修,用途变更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8.沈阳市开办幼儿园卫生保健审查登记表、食品卫生许可证、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9.社区或街道证明。

10.幼儿园章程及理事会(或董事会)名单。

11.其它有关文件或证件。

12.中外合作办园(或项目)除提供上述1—10项相关材料外,还应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可到辽宁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十六、凡中国公民、合法组织(单位)举办幼儿园的,举办者要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实地检查合格后,填写有关表格,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沈阳市幼儿园开办许可证》。

十七、凡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沈阳境内合作举办以招收中国学前儿童为主要对象的幼儿园(或与幼儿园开展的合作项目)的举办者,首先向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上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上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领取开办许可证,按属地管理原则,日常工作仍归所在区县(市)管理。

十八、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沈阳市教育局于2003年4月1日颁发的《沈阳市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沈教发[2003]29号)、2004年10月20日颁发的《沈阳市家庭幼儿园管理细则》(沈教发[2004]152号)即行废止。

个人如何开办幼儿园  第1张

私人办幼儿园要具备哪些条件

证件齐全,合适的场地,一定的资金等。

1、证件齐全:办学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及消防安全证等,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地教育部门规定。2、合适的场地:民办幼儿园楼层最高不能超过三层楼,并且要有一定的绿化面积,有室内外的娱乐活动场所。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4、申请办理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需要具有法人资格,申请民办幼儿园的个人,需要具备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开幼儿园需要什么条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等等一系列办幼儿园的证件齐全. 2.寻找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场所加上大的室外空间。如果你要招收60名幼儿,请保证室内总面积达150平方米,室外面积200平方米。如果刚开始只是招收一小部分的话,室内面积不改,室外面积也要150平方米为好。 3.桌椅、玩具、餐具、水杯、大型床铺、书本、黑板及文具一应俱全。 4.良好素质的幼师,干净的厨师,是非常关键的。同时最好离医院比较近,并且安装两部或以上电话,以便随意联系家长处理紧急情况。 5.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并向家长展示你的幼儿园优势。 一、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xx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三)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二、民办幼儿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大渡口区教委.申报材料包括: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6、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8、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三)考察:市教委联同卫生局和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四)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市幼儿园等级证》。关于办幼儿园的具体规定